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补助资金安排和监管
202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9元,所需经费中央、自治区、市、城区按8:1:0.5:0.5比例分担;中央、自治区、开发区按8:1:1比例分担;中央、自治区、县(市)按8:1:1比例分担;中央、自治区、脱贫县按8:1.5:0.5比例分担。2021年较2020年人均新增5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本级预算编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及时、足额纳入本级部门预算。要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要求,加强对基层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培训,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工作
(一)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公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快推进全面上线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长信系统)工作,逐步实现公共卫生和医疗信息互联互通。鼓励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显位置设置自助查询机、建立微信公众号、向居民推送信息等方式,实现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通过信息化手段向居民开放的健康档案,可以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扎实做好信息维护工作,有序稳妥开展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转档工作,确保居民本人可查询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对医务人员有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疾控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指导机构在督导考核、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日常指导和培训,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及整改情况。
(三)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重点突出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概念,紧紧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题宣传各子项目内容和服务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
三、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高血压规范管理率(指标要求70%以上)、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指标要求70%以上)纳入2021年南宁市承办自治区级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市本级考核指标,各县(市、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如期完成。
四、其他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且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标准逐年提高,鼓励预算单位实现突破与创新。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夯实任务指标,在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各项指标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持续提升项目实施效果以及资金使用成效。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