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本市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院前医疗急救费用“先现金垫付、后医保报销”的不便,近日我市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联网报销,报销时限从20天缩减到即时报销,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报销体验。
一、推进医保联网报销。明确对天津市急救中心及各区急救分中心向参保人员提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实行“一站式”及时报销结算。政策实施后,院前急救患者无需先垫付全部医药费用后再拿发票报销,可凭借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线上联网直接结算,实现实时医保报销。因没有携带医保电子凭证等特殊情况未联网直接结算的,垫付费用后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可凭借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电子票据或电子发票) 线上申请手工报销,实现了“零跑动、线上付”。
二、统一医保报销待遇。对于天津市急救中心及各区急救分中心对参保人员行院前急救发生的院前急救服务费等,统一按照我市门(急)诊医疗保障待遇有关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
三、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将天津市急救中心及各区急救分中心联网申报的院前急救服务费等,按规定纳入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范围,可划归为二级医疗机构类别,并参照门诊药品固定点值法确定其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的点值。
截至目前,我市已率先在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实现院前急救服务医保联网直接结算,滨海新区以及武清、宁河、静海、宝坻、蓟州区急救分中心系统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中,今后也将逐步实现,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