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成都旷达药业有限公司与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达成吸收合并协议,拟将成都旷达药业有限公司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等两个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名称变更为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受理号:20180110-000088),按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10天。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限内反馈我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药化注册处;联系电话:028-86786021。
拟变更企业名称品种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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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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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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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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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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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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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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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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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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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1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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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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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母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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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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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袋装1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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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5102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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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