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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防疫药械保质保供稳价及打击违法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01/0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要求,强化防疫药械保质保供稳价工作,近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防疫药械保质保供稳价及打击违法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开展防疫药械保质保供稳价及打击违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退热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四类药”和抗原检测试剂等为重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需求和安全,切实维护防疫药械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行动从七个方面部署开展,保质量、保供应、稳价格、严执法,主动加强与卫健、工信、公安、医保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工作合力。

一、强化防疫药品生产质量监管

监督企业做好原料进厂质量控制,严厉查处违规组织生产行为,监督企业做好出厂放行工作。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切实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追溯管理。

二、严格疫苗及防疫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

重点关注购销渠道、冷链保障、储运管理、信息追溯和网络销售等环节,督促企业履行药品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督促引导零售药店 “应开尽开”,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制度,为群众安全合理用药提供药学服务。

三、加强防疫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防止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环节,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持续加强对防疫医疗器械网络交易信息的监测处置力度。

四、加强疫情防控用药用械不良反应监测

加强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

五、全力保障防疫药械有序生产及市场稳定供应

从源头上保障防疫药械有序供应,满足群众用药用械需求和安全。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紧张状况,保证防疫药械可及性。

六、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检查力度

重点检查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强制搭售;不合理大幅度提高价格。

七、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编造数据、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超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价格违法、制假售假、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涉疫药械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筑牢涉疫药械生产销售“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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