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2021年调整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启动会。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代表,共15名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晓燕主持。
启动会上,解读了《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政策,通报了我市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的工作方案,并就启动调价相关工作征求了各职能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医疗服务价格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事关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市医疗保障局将采取积极稳妥、开放协作的态度,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十六字”方针,动态调整我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偏低的诊疗、护理、手术、康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偏高的、不合理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等项目价格,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和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会议强调,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确定调价空间、遴选调价项目、合理调整价格、医保衔接支付、跟踪监测考核”工作路径,建立综合反映医疗机构运行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社会经济发展等指标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模型,推动实现定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医院发展可持续。
会议要求,各参会医疗机构务必于10月中旬提交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建议意见,形成调价项目清单(含调增、调减项目),为下一步论证、决策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