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持续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控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甘肃省药监局酒泉执法检查局结合今年以来药品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探索性研究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2023年药品生产风险约谈会,对酒泉市7家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约谈会上,组织学习了省药监局印发的《2023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及专项检查计划》《2023年度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后研究和上市后评价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通报了2023年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标准执行管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与会企业交流了药品生产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大家畅所欲言,从行业发展环境、企业发展意愿、优化政策事项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会议强调,药品生产企业要把药品质量安全作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确保企业生产和质量“双安全”。要严格风险管理,企业关键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要提高风险意识,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从源头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要定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严格按照GMP组织开展内审,对识别的风险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要切实把药品风险管理的理念落实到生产全过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可及。
酒泉执法检查局明确表示,将对各企业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竭尽所能,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下一步,将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一方面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监管新模式、新举措、新路径,为企业解难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