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市已完成国家和省级共4个批次药品集采,实际采购量1934万单位,任务完成率246%,超额完成计划采购量任务。
政策宣传培训机制。动态编印集采中选药品清单,先后公布8个批次国家集采、2个批次省级集采中选药品信息,常态开展集采政策培训和正面宣传,做好中选药品使用引导,广泛普及药品集采知识,推动集采政策落地惠民。
基金预付回款机制。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按照不低于集采约定采购金额30%向医疗机构预拨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助企加快资金回笼,优化医保营商环境。1-8月,预拨集采专项资金654.74万元。
结余留用激励机制。发挥医保基金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采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综合考虑约定采购量、患者使用量等因素,精准测算结余留用金额。1-8月,拨付两批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129.94万元。
动态监测监管机制。依托医药集采平台,动态监测全市86家公立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定期通报采购进度,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予以考核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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