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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铁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4/11

铁岭市卫健委现将《铁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登录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www.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卫健委。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5月11日。

  邮箱:tlwjwcw@126.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6号

  邮编:112608

  铁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健康铁岭建设,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辽宁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决策部署,各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保障重点人群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广泛开展健康促进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医疗救治能力显著提高。建立了以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支点的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加强对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县级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建设,组建队伍,配置设备,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急救网络,急救半径为3-5公里,保证及时救治。坚持平战结合,既在设施、设备、条件等方面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治能力,又能适应日常的医疗服务需要。“十三五期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由“十二五”末的12.2天减少至11.5天,下降了0.7天,医院住院床位利用率由2015年的85.1%上升到88.5%,各级医院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由2015年的4.8人次上升到5.4人次,医院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由2015年的2.4人次上升到2.7人次。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市在培住院医师共107人。

  建设市级5大医疗中心。“十三五期间”,我市着力加强了市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高危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铁岭市中心医院、昌图县中心医院、开原市中医医院通过了国家胸痛中心验收,2020年底前达到“五大”中心市县两级全覆盖。

  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落实《辽宁省“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印发了《铁岭市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铁岭县、昌图县两个试点县依托县中心医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初步实现县乡一体化管理。目前,铁岭县中心医院和昌图县中心医院均已经达到国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要求,铁岭县中心医院跻身全国县医院300强行列。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十三五期间”,全市3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制定了医院章程。推动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从2015年的29.87%提高至2020年的31.69%,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共组建较大型医联体12个。市中心医院与清河区医院组建了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医疗集团)。以县医院为龙头组建县域医共体6个,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铁岭县、昌图县均制定出台了实施县域综合医改暨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不断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模式。推动管理、监督、执法、问责“四位一体”。加强机构自治,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强行业自律,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坚决打击医疗欺诈骗保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信访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加强政府监管,继续开展“双随机”抽查,严格落实抽查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管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扎实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及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资源,为垮区域的业务协同提供必要技术支撑,并实时与省级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如期实现了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及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服务,完成了与19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2607家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数据互联互通,切实为农村居民域内、外看病就医提供了便利条件。推广实施了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五位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了与新农合数据的互联互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治成效显著

  做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数1316个,已签约184.66万人,签约率达到70%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27.61万人,签约率达到69%以上;高血压签约21万人,签约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已签约6.16万人,签约率达到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率达到80%以上;肺结核患者签约率达到90%以上;0-6岁儿童签约率达到85%以上;孕产妇签约率达到85%以上。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县级政府为乡镇卫生院采购DR、彩超、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等必要的先进数字化设备,为实现远程医疗、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和能力建设。落实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0%,儿童保健管理率94%。

  开展重点疾病监测与控制。“十三五”期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妥善处置了铁岭县的皮肤炭疽疫情并对疫点实施监测。开展了鼠疫、霍乱、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热、不明原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控,建立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开通了咨询热线电话。加强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报告工作,48小时内及时报告率、及时调查率和个案调查表完整率均为100%。开展了以学校为重点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患者成功治疗率及规范管理率均达到了90%,积极推进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有效阻止了校园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各种乙类、丙类传染病的发病保持在稳定水平。

  实施免疫规划与预防接种精细化管理。持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和全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成果,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等11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强化了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启动了数字化建设工程,全市共91家预防接种单位开展了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取消村级接种点131家,全部实现了乡镇集中接种。出台了《铁岭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铁岭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和《铁岭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以及精神卫生、国民营养计划、预防接种管理等的实施方案与指导意见,传染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的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完善了防治重大疾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础框架。开展了精神卫生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全部县区建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在乡级门诊报销比例达到了80%。完成国家健康扶贫患者诊断复核504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与面访率均达到了80%以上。落实《铁岭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组织开展了全市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自查工作、“肿瘤防治宣传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以及“世界卒中日”宣传义诊活动,实施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完成了目标人群的跟踪随访工作。开展了儿童口腔健康服务项目,共对全市7-9岁儿童13875人实施了窝沟封闭,预防窝沟龋。利用电子化手段开展了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调查工作。完成了消除疟疾省级评估验收工作。开展了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监测防治工作,实施了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加强了死因登记报告工作,不断提高登记报告质量。

  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初步构建以铁岭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县级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中医科(康复科)为骨干,民营中医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为基础的分工合理、功能明确、层次清晰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开展关爱老年健康工程。从2015年起,我市启动了“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免费为城乡分散救助供养的特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至少办理一份2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大力扶持社会办医。“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27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1134家,占比34%。其中:民营医院79家,门诊部35家,个体诊所90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6家。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共有住院床位2718张,占全市总床位数的30.65%。2020年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为35856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总数的12.06%。

  5、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明显,人口保持基本稳定

  认真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深入分析影响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因素,科学研判出生人口发展趋势,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基础信息;开展母婴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向社会公布母婴设施建设场所,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母婴设施资源配置。优化生育登记服务,简化生育登记办理程序,下放生育登记权限。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规范再生育审批,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推行再生育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

  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扶助制度。切实做好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资格确认、信息录入、数据汇总、资金测算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强化计生困难家庭帮扶。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财政局已联合出台文件《关于调整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辽卫发[2019]15号),市卫生健康委和财政局出台了《铁岭市关于调整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铁市卫发[2019]52号),为年龄为49岁(原为60岁)以上特殊家庭夫妻办理保险。

  6、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持续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了“健康中国行-助力脱贫攻坚”等系列专项行动。组建了健康教育讲师团和专家库,开设健康大讲堂,深入机关、学校、乡村、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设立《铁岭市健康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推送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 “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世界卫生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全国预防接种日”、“全国碘缺乏病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创建2个省级卫生县城、2个省级卫生镇及一批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通过卫生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强化了行业卫生管理,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7、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制定了《铁岭市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定期对城乡居民水龙头水进行水质监测,并公开水质安全状况信息。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了食品风险监测工作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结果信息,开展了食源性病例监测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8、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力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养力度,继续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住培医师水平,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对事业心强、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养,选派到上级知名度高的医院进修学习。切实抓好“名医、名护”的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相关待遇,对市、县级名医、名护优先安排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学习培训,认真落实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节  全市卫生健康“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出生人口素质有待提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老龄化进程加速,城镇化率不断提高,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慢性病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重大传染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等疾病威胁持续存在。境内外交流的日趋频繁加大传染病疫情和病媒生物输入风险。大气等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要求卫生与健康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

  此外,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不合理尚未根本改变,优质医疗资源尤其缺乏。二是基层服务能力仍是突出的薄弱环节,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服务设施和条件需要持续改善。三是深化改革需要进一步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

  第二章  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进地方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布局均衡、优质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市卫生健康资源总数适度增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健康铁岭行动成效显著。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主 要 发 展 指 标

领域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和健康保障

人均期望寿命78.5岁

80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1/10万以下

/10万

11以下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7.5‰以下

7以下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以下

7.5以下

预期性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

32.5

预期性

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

≥50%

预期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50%

预期性

健康服务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

%

100%

预期性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

%

90以上

约束性

重症精神病患者有效管理率70%以上

%

85%以上

预期性

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80%以上

%

80%以上

预期性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以上

预期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以上

预期性

妇幼健康

5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上

%

90%以上

约束性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以上

%

85%以上

约束性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

100%

预期性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3个

预期性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4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8

预期性

每千人口床位数

8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

4.6

预期性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0.54

预期性

医疗质量指标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

11

预期性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入院诊断符合率达到

%

96%

预期性

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双向转诊服务率达到

%

40%

约束性

  第三节  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康铁岭工作部署,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中西医并重,针对重大疾病和一些突出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5年,我市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深入实施健康铁岭行动,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中西医并重,针对重大疾病和一些突出问题,聚焦重点人群,实施一批重大行动。到2025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高于省平均水平。

  2、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优化专业人员职称结构,充实人才储备,完善激励保障政策。在街道(乡镇)设立公共卫生专干,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到2025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配备达到国家要求,专业人员数量和机构满足工作需要。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着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应急指挥系统,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疾控中心设备配置国家标准,加强疾控机构的实验室建设和现场检测、现场调查和处置能力,建设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重点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全部实现数字化并向智慧化推进。持续巩固消除脊髓灰质炎成果和免疫针对传染病低水平发病状态。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的防治结果持续稳固。扎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

  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病原溯源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流程和机制,以新发传染病、输入性传染病、食(水)源性疾病、儿童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和布局,建设汇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车站、学校、托幼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多点触发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协助机制。建立高水平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合作、部门联动、网格化管理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市、县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基层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指导和协助基层组织做好网格化管理和传染源控制工作。建立市、县两级阶梯式、政府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的智能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保障,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状态下的物资供应保障。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优化防控策略,建立以基层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加强脑卒中等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种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早诊率达到55%,提高5年生存率。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逐步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将口腔健康检查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分别达到1亿人和3500万人。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制度。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加强防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加强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全市形成协同救治网络。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救治机构分布情况,适时发布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打造“区域黄金时间救治圈”。开辟急诊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推广普及适宜技术。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推进诊疗新技术的应用与管理。加强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促进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疫苗接种的自觉性。强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加强疫苗冷链管理,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严禁销售非法疫苗。

  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加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提高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危害控制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能力。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

  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加强医疗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把更多的人才技术、新增资源、优惠政策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支持三甲医院以“组团式”方式向县医院派驻人员,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加大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施力度。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持续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加快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乡村医生的“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和应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全覆盖,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实现在线监管和绩效考核。

专栏1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慢性病综合防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及综合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负责)

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控,结核病防控,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麻风病等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干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精神疾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心理健康服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及麻疹、乙肝等疫苗可预防重点传染病监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血吸虫病防控,疟疾、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重点地方病防控。(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

  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异地新建铁岭市中心医院,进一步完善功能,增添设备和引进人才,打造全市医疗、教学、科研救治中心。新建铁岭市中心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3.3408万平方米(200亩),总建筑面积137430平方米,设置病床1200张。

  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医院与清河区医院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农村加快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推动以县中心(第一)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内部人、财、物逐步实现统一管理模式。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到2025年,所有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评估基本标准要求,三分之二的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评估推荐标准要求。

  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和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立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及市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中心,承担区域内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医疗救治任务。加强县级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进一步完善急救网络,保证及时救治。同时,进一步加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高危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建立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实现应急物资信息互联互通。

  完善全市采供血体系。加强采供血质量管理,建立符合城市战略定位和功能要求、区域布局合理、网络全面覆盖、管理科学规范、质量安全可靠、系统运行高效的采供血服务体系。

  建立信息化网络体系。升级完善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拓展完善现有设施资源,全面建成互通共享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实体医院基础上,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增强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形成作用。

专栏2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完善全市采供血体系。加强采供血质量管理,建立符合城市战略定位和功能要求、区域布局合理、网络全面覆盖、管理科学规范、质量安全可靠、系统运行高效的采供血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建立信息化网络体系。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体系,增强预警机制。巩固完善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严重精神障碍等报告与管理工作,突出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动态更新。开展大数据和远程医疗应用试点。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强区域临床医学健康数据示范工作,推动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影像、病理、心电)、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优化健康服务四大任务一系列健康铁岭专项行动,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延长健康寿命,提高生活质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农村“厕所革命”、病媒生物防治和爱国卫生宣传等工作,切实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培育健康文明新风尚。着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积极谋划并推动垃圾收运处理全链条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规划合理、设施运行高效、清洁环保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创新社会动员和群众参与工作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活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效果评价,实现科学、动态管理。推进健康村镇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增强人民体质,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场地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逐步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专栏3 实施健康教育促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健康城市与健康村镇综合试点,农村改厕,病媒生物监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人体生物监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烟草危害行动,推广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活动,健康家庭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全民健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运动促进健康专项行动,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市文广局负责)

  4、进一步落实生育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效引导域外人口流入,遏制人口总量下降态势。增强对年轻人群的吸引力,努力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范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专栏4 进一步落实生育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进一步落实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效引导域外人口流入,遏制人口总量下降态势。增强对年轻人群的吸引力,努力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范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负责)

  5、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

  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突出妇幼健康工作的特殊性,强力推进妇幼保健工作与临床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完善急救转诊网络,畅通急救绿色通道,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覆盖范围,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促进生殖健康和防治妇女常见病,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努力阻断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安全避孕。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伤害预防,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

专栏5 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

妇幼保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和避孕药具,再生育技术服务,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期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先天性心脏病防治。(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

  6、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逐步实现中医药事业费财政预算单列,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专项经费,到2025年,确保全市各级中医事业费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达到20%以上,保证对中医药投入的增长比例不低于对卫生投入的增长比例。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重点中医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在公立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上给予支持,提升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水平。提高中医药在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报销范围和支付比例。将中医药治疗效果好、服务价格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增补到基本医疗支付范围中;中药饮片和院内制剂,都纳入基本药品目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形成多渠道投入格局。

  健全中医药服务机构。加强各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到2022年末,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完成铁岭县、调兵山市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建设,形成完善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医药康复服务网络。做好中医医疗机构审批和备案。鼓励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发展。构建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专栏6 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全面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中医馆建设。支持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

  7、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提升便民为民服务水平

  做好一网通办工作,重点开展政务大数据归集与共享、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实办率达到100%,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面落实“放管服”管理,对服务项目和审批事项做到“应放尽放”,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高频证明类事项通过一体化平台在线办理、卫生健康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全行业监管。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提高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卫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信息披露和公开,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专栏7 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提升便民为民服务水平

重点监督抽检网络建设:国家重点监督抽检,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公共场所、学校和供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抽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8、加快健康产业发展,抢抓大健康服务需求机遇

  加强康养医养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多元化办医和康养医养融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发展社会嵌入式养老机构,通过适当的医院转型、养老机构提升能力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推动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深入开展。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康养医养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推动与沈阳都市圈城市协同合作,依托区位、生态、护理专业人才资源,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康养小镇,打造区域现代康养中心。

专栏8 加快健康产业发展,抢抓大健康服务需求机遇

健康服务业发展:社会办医示范机构、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示范机构、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广局负责)

  9、强化专业技术力量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科学的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工作,继续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做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能力整体提升。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与使用,继续扩大订单定向助理全科医生招收规模,完善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建立更加向基层倾斜的评审机制。

专栏9 强化专业技术力量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基层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培养培训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学师资。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才培训。(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培训住院医师师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第三章  卫生健康“十四五”重点项目

  1、铁岭市中心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铁岭市中心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计划总占地面积13.3408万平方米(200亩),总建筑面积137430平方米,设置病床1200张。其中《铁岭市中心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10950平方米,设置病床900张,《辽宁省铁岭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480平方米,设置病床300张。项目总投资匡算7.66亿元(含200亩土地拆迁补偿费)。

  2、铁岭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

  “铁岭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选址在铁岭市传染病医院和结核病医院院内,计划总占地面积1万㎡,总建筑面积10740㎡,设置病床240张(其中负压50张),主要包括门诊病房楼10300㎡(拟设置6层)、附属用房440㎡、附属设施,总投资匡算6098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争取政府一般性债券解决,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

  3、铁岭市中医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

  “铁岭市中医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国家“十四五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规划项目”,项目总投资1.04亿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金额约为8320万元(占比80%),地方配套投资金额约为2080万元(占比20%),项目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已经批复。

  4、铁岭市妇婴医院妇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建设项

  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新建门诊楼建筑面积2280㎡,改造原有门诊大楼建筑面积10105㎡,拟新增病床100张,购置医院必备的医疗器械及信息化设备等。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2年:2021年7月-2023年6月。建设性质:原址改扩建。

  5、昌图县第二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门诊综合楼一栋10层含地下负一层,10996.97平方米,病房综合楼一栋6层含地下负一层,5081.64平方米,合计16078.61平米,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439万元。

  6、西丰县第一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西丰县红旗路55号县第一医院院内东侧院区,占地面积8098平方米,计划建设门诊综合楼一座,建筑面积2024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2485.87万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完善党委(党组)研究卫生健康发展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坚决整治医药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

  二、深化部门协同

  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发挥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作用,协同推进“三医”联动、健康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注重发挥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三、加强项目谋划和实施管理

  建立项目化思维,从需求分析、项目谋划、项目设计、项目立项、资金争取和推进实施等各环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为事业发展和各项重大政策举措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完善卫生健康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完善监测评价和考核督导机制

  加强发展指标体系的监测和评价工作,严格规范开展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工作。做好重点任务分解,对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建立跟踪和调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规和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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