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落实我市“标准化+”战略,规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规范》,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4月2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关于颁布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规范》的通知(青医保字〔2022〕5号)政策解读
关于颁布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规范》的通知(青医保字〔2022〕5号)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