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
根据《关于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的通知》(师市医保发〔2021〕21号),由师市医保局和社保局组成的评估小组,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评估小组近日完成了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资料初审和现场评估。现将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如下(附件):
1. 克拉玛依市宝益康药业有限公司
2. 国药控股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第四十分店
3. 胡杨河市颐仁堂医药连锁第壹佰柒拾店
4. 克拉玛依市老利康药店
5. 奎屯市颐仁堂医药第三百三十一店
6. 奎屯祥仁康顺医药连锁第六十九店
公示期自即日起共7天。对此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