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关于严格做好2021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实施办法(2022年)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地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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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