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2号)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查、评估、中心办公会讨论等申请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工作程序,认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医院、无锡同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无锡贡湖蓝天护理院、无锡锡山区德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无锡梁溪区德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基本符合无锡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现予公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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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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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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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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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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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惠峰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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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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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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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同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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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惠钱陆131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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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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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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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贡湖蓝天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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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瑞雪家园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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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常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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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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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山区德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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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芙蓉村锡沙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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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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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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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梁溪区德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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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800号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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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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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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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2年3月17日 — 2022年3月2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医保中心组织人事部反映。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2号市医保中心
邮政编码:214011
市医保中心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81920121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