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行业报表> 行业动态> 详情
【遵义】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各县、自治县(区、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服务中心:

现将《遵义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遵义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医保函(2022】4号)有关要求,决定于2022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省医保局、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规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正向引导。

(二)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在官方网站开设曝光台专栏,公开曝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各类监管对象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官方网站等公布 12393 医保服务热线及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开设“遵义医保”投诉举报专栏,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开展征集执法案例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征集方案详见附件),加强对各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开展医保信用承诺活动。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街道、社区、乡镇为宣传主阵地,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和参保人员个人守信意识。

四、?活动形式

(一)举办专题讲座。各地医保部门要采取走出去的形式,组织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条例》讲座,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法纪意识,促进医药机构行业自律。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新闻线索,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微视频和抖音等媒体对《条例》和医保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发布,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深入基层宣传。以两定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定点医院门诊大厅、连锁定点药店门店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四)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启动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安排部署及警示教育会,通报一批医保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五)开设学习专栏。在“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学习”模块,将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内容及线上考试,督促全市医保系统及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干部职工开展全员学习,并建立相应学习考评制度,实行积分学习考试管理。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4月1日至5日):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准备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标语以及动漫视频等宣传资料,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启动。

第二阶段(4月6日至24日):集中宣传。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深入机关、企业、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街道社区、乡镇农村等开展宣传,启动案例征集和医保信用承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LED屏、户外大屏、楼宇终端、公交移动电视等滚动播放宣传片和宣传标语,联系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制作宣传栏目,确保宣传生动活泼、深入人心。

第三阶段(4月25日至30日):归纳总结。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实际梳理收集宣传活动亮点,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合理制定本地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具体实施方案,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及时做好组织动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市局届时将向各地提供国家局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及样板、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各地可根据地方实际,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三)认真总结提炼,及时报告。各地医保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提炼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于2022年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宣传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局监管科。(联系人:邓晓宇;联系电话:0851-27616822;邮箱:zysylbzj@126.com)

附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方案

附件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方案

一、工作目标

征集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总结分析《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特点,加强对各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征集范围

《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针对医保基金使用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发生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

三、报送材料

材料内容应包括标题、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解析4个部分,其中案例解析应包括案情分析、法规适用、典型意义等内容。要求内容真实、陈述清楚、事例鲜活、分析透彻、亮点突出、简明准确,文字控制在2500 字左右。同时将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执法文书复印件一并报送。

四、组织报送

各县(市、区)医保局于2022年4月21日前将案例材料以“执法典型案例征集+单位名称+案例标题”命名,以zip或 rar格式发送至zysylbzj@126.com。市医保局将结合实际择优推荐至省医保局,省局将逐级推荐至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将组织对各地推荐的案例进行通选和评审,公示获奖结果,开展以案释法,推广示范案例经验。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