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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0220425)
发布时间:2022/04/25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总工会,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市管企业,有关单位: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为主要内容,聚焦《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通过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三、宣传重点

(一)紧紧围绕《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宣讲等方式,回顾总结《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年以来职业健康事业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特别是要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和关怀,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围绕贯彻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一图读懂、视频讲解、印发宣传图册等方式,宣传解读“十四五”时期和新形势下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有效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党委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劳动者健康水平。

(三)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广泛开展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要围绕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和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线上培训、专家访谈、网络公开课等活动,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四)围绕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部门、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市管企业要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职业健康权益保护和职业病人救助保障等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努力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职业人群身心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安排

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今年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的线下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可结合防疫要求,适当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专题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近年来池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和宣传周主要活动安排。

(二)组织观看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直播。4月25日,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将在北京举办,启动仪式上将通过职业健康宣讲、职工文艺表演、职业健康主题微电影欣赏、职业健康知识竞答等活动,为公众讲解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三)开展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问卷调查。联合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开展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问卷调查活动,重点了解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卫生态度和职业卫生行为,促进管理人员强化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提升职业卫生管理能力水平。

(四)举办在线有奖知识竞答。积极发动社会公众,特别是劳动者,通过“池州疾控”官方微信平台参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有奖知识答题活动。

(五)开展多平台媒体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开辟宣传专栏、专题,集中、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浓厚氛围。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重点宣传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和新形势下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宣传本市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积极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附件1)、宣传海报(附件2)和安徽职业健康公众号(附件3),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伤保险、医疗保障、脱贫地区大病专项救治、生活救助法规政策、疫情防控等内容;开展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科普活动,让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途径和危害后果,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六)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活动。印制《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解读》、职业健康防治核心知识等宣传资料,并向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发放。结合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宣讲。组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咨询、防病指导等活动。

(七)动员企业机构积极开展宣传。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市管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悬挂宣传主题标语、张贴宣传画、布置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滚动展示、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在单位内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充分发挥人员优势和技术优势,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向社会、向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积极筹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必要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积极发动,扩大宣传范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健康企业创建、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等活动,积极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参与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三)加强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经验、特色项目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活动视频、图片和文字信息等资料。请各地各单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统计表(附件4)、活动视频图片文字信息于5月5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孙珊珊,联系电话: 3393035,邮箱:674711823@qq.com)。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池州市民政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池州市总工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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