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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象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象州县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5

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象州县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象州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象州县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按照自治区、来宾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22年4月在全县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2022年全区、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切实增强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等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持续保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规合理使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宣传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三、宣传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相关法规规章。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座谈交流及其他普法活动,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文件。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规定,加大对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用好用活案例通报曝光利器,公开曝光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过对多发、易发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强化参保人员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公开国家、自治区及本地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来信地址等举报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案例,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五)征集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宣传方式

(一)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向群众推送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构建医疗保障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舆论氛围。?医保部门要在医保业务办理大厅制作宣传栏、LED屏等公共传播媒介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及《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在县城主干道悬挂不少于3条横幅、编发宣传短信。负责编印宣传资料和宣传海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开展《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宣传,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在街道社区、村委、主要街道,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各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的宣传,同时运用户外LED屏等多种公共传播媒介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及动画视频,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定点零售药店要运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

(二)?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月内组织开展医保进医院、进药店、进村社等活动,对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开展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六、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工作的领导,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决定成立象州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覃小艾??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锦福??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敏群??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罗春香??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股长

苏洪日??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涂中秋??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甘媛花??县医疗保障局综合股副股长(兼)、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银胜强??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核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管股,罗春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宣传月活动事宜及材料汇总上报;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集中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作为,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在扩大宣传效果的同时,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线索,不断改善工作方法,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乡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收集活动照片并填写《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县医保局邮箱:xzxybj@163.com。?此外,各定点医药机构还需报送宣传月活动总结。

未尽事宜,请与医保局基金监管股联系,联系电话:4361765。

附件:1.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宣传标语(参考)

附件1

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宣传形式

宣传量(次/张/条)

原创作品名称

原创作品数数量

备?注

互联网+宣传

宣传片播放

广播电视媒体

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手机客户端

其他1(注明形式)

线下宣传

宣传栏、展示栏

标语横幅

海报、公告张贴

其他2(注明形式)

宣传活动

新闻发布会

宣传活动

培训班(会)

其他3(注明形式)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宣传标语(参考)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医保部门宣传内容

1.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2.打击欺诈骗医保,群众参与不能少。举报电话4362765/4365876。

3.严禁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为不具备条件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特殊待遇手续。

二、定点零售药店宣传内容

1.打击欺诈骗医保,群众参与不能少。举报电话4361765/4365876。

2.严禁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医保基金;

3.严禁利用社保卡倒买倒卖药品耗材,非法牟利;

4.严禁诱导参保人员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

三、定点医疗机构宣传内容

1.打击欺诈骗医保,群众参与不能少。举报电话4361765/4365876。

2.严禁定点医疗机构挂名住院。

3.严禁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

4.严禁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5.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6.严禁参保人员将本人医保凭证转借他人或持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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