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834号)规定,结合惠州市价格监测工作实际,拟变更1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名单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定点单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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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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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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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点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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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定点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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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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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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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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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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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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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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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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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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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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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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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万福达百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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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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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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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联系科室: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中心
联系(传真)电话:2812990
电子邮箱:wjjjc@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