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行业报表> 行业动态> 详情
【兰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高新区、经开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中央驻兰有关单位,市属各重点企业:

《兰州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兰州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

改革工作要点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扛起“先发力、带好头”的使命担当,紧紧抓住“强省会”行动战略机遇,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重振兰州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上“4级46同”要求,组织编制并发布市、县区、乡(街)、村(社区)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统一。做好国家和省政府提出的新一批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继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事项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组织市直部门逐个事项编制并发布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清理自行发布的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隐性壁垒,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最快城市。通过压缩审批时间、缩短备件时间、节约申报时间、减少修改时间、降低验收时间、实行帮办代办、系统升级改造,深化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均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重点自查直接取消审批事项是否存在保留审批或变相审批情况;自查审批改为备案事项,市级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具体备案要求、办事指南、业务规范和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自查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市级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公布《告知承诺制示范文本》并按要求实行告知承诺;自查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是否落实清单办理要求;自查本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是否对接“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数据自动推送;自查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注册数据是否得到及时接收和反馈、公示。5月底前完成自查,6月底前完成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制。认真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重点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优化办事流程。健全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开办和注销便利化。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全市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研究出台税务、社保等方面配套政策。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优化普通注销程序,提升注销便利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加快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在持续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基础上,严格落实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有关要求,对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市县两级领导包抓机制、落实财政税收奖补、要素保障等扶持政策,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建设。推广“标准地”改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牵头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提档升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涉企政策制定部门及时梳理上传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企业。按照省上要求,进一步提高“不来即享”系统使用率,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从机制落实、人员培养、多方宣传等方面着手,营造惠企政策“不来即享”的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投放。深化政银企互动,依托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兰州信易贷”平台,构建全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违规和不合理收费,鼓励商业银行等机构进一步降低票据业务、助贷服务等费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全面上线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深入推进全市远程异地评标体系建设和常态化运用,促进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建成试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系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用好“减免缓返补”组合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给予倾斜帮扶。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免房屋租金和水、气、热、通信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发挥甘肃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登记)平台作用,严厉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持续健全监管体系,切实管出公平和质量。

12.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地方性法规、市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列入相应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层级、部门、措施。(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深化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应用功能,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各相关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对接共享,增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性、实效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局、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省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合行业信用评价等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降低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5.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看不清、吃不准的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划定可控范围,以试点方式探索推进;对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加强监管。继续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6.强化重点安全领域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项实行全主体全链条重点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公共安全活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生态局、市交通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7.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透明度。12月底前,编制全市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组织抽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情况,规范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行为、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委;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8.加快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情况摸底调研,在数字政府建设“全省一盘棋”的基础上,坚持利旧与新建相结合,编制完成《兰州市数字政府建设方案》。完成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政府网站群、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大数据基座、大数据安全治理平台等12项市级系统平台和8个县区级运营中心显示大屏、管理软件的建设和应用系统部署上云、省市县三级联调对接测试、政务数据普查汇聚上云、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9.加快平台建设进度。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提升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应进快进”原则,推进兰州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兰州厅重构工作,配合完成旧版数据和服务应用迁移,有效推进服务应用上线。(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0.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互通互认,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在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健全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体系,加快推动全市政务服务热线向12345热线整合归并。(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1.实现事项“应进必进”。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审批部门全面认领并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市、县区、乡(街)、村(社区)服务中心(站)事项进驻实现全覆盖。对入驻事项进行单个事项情形化拆分梳理、套餐事项情形化组合梳理,形成最小颗粒度单个事项、最广便利度套餐事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3.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原则上除审批事项的听证、招标、拍卖、现场勘查、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环节外,其他环节和其他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等均在政务大厅完成;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4.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在市、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办事、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窗口,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加强乡(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合理设置各类窗口。提供线上线下并行服务,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5.深化“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聚焦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主动对接相关省市,推动“跨省通办”。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推动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等业务在全省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全市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省内通办”。推动全省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开展结婚登记“市内通办”试点,推动实现“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6.推动更多便民措施落地。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延时错时服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商场、银行、地铁站点、电信移动网点等场所延伸,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7.优化特殊人群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快各类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级,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等应用服务,增设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切实解决特殊人群使用智能技术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8.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9.全面推行“小兰帮办”服务模式。着力构建一体化“小兰帮办”联动体系、打造规范化“小兰帮办”服务场所、梳理标准化“小兰帮办”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提出的代办服务申请,积极提供免费代办帮办服务;对群众和企业进入窗口自行办理的事项主动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填资料等帮办服务;开展网上“面对面”与企业开展“一对一”帮办代办,积极为企业提供高效的办事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一体化”推进。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二)坚持“一盘棋”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经常深入一线检查调研、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评估评价和监督机制,通过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方式,形成倒逼,推进改革。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作用,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完善企业群众反映问题接诉即办、闭环整改机制,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示范化”引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有效载体,采取生动灵活的形式,发布改革信息,解读改革政策,宣传改革成效,凝聚多方共识。要注重总结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好的做法,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有效经验,利用工作简报和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宣传。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