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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贺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保基金监管

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2022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相关法规规章。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座谈交流及其他普法活动,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文件。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活动, 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用好用活案例通报曝光利器, 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强化参保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来信地址等举报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案例,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五)征集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对各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宣传其他医保政策。组织开展群众参保缴费、待遇报销、异地就医备案、门诊共济保障、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医保政策宣传。

四、活动方式

为了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谋划,及时做好组织动员,确保活动有序进行。以“三进”“三确保”为活动载体,通过线上线下,全民参与的方式深入浅出解读、宣传《条例》等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创新性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一)进基层。依托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县(区)、进乡镇、进村卫生室等形式,组织开展医保政策讲解及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乡镇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知晓度,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行为。

(二)进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宣传主题,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人员到有关党政机关开展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文件宣传,加大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进“两定”机构。以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为宣传主阵地,进入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将印制的宣传资料发放给定点医药机构,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月期间在收费大厅、医保服务站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提高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宣传意识;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或使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四)确保扩大宣传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LED大屏幕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地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度。

(五)确保提高参与度。一是鼓励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宣传,采取与参保病人签订打击欺诈骗保承诺书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将医保政策咨询纳入医保服务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发放海报和折页等宣传材料。二是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设立医保基金监管专栏等,向群众推送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

(六)确保宣传取得成效。将基金监管宣传月各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各部门要按照推进重点工作的要求,确保基金监管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归纳集中宣传月期间好做法、好经验,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坚决落实维护医保基金监管的政治责任,坚决把组织好、开展好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做好“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安排,确保每一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组织、协助工作。其中,基金监管科负责组织局机关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期间各项活动和媒体宣传,市医保中心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

(三)及时总结上报。市医保中心应于4月29日前汇总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在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基金监管科。

附件: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标语


附件

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标语

1.人人争当医保卫士、时刻守护基金安全

2.严厉打击开具虚假票据、伪造病历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3.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4.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5.绷紧防范之弦 严打医保诈骗

6.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7.依法依规 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8.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 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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