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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医改领导小组,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

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目标,根据《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借鉴“三明经验”,巩固扩大全市医改成效

(一)健全“三医联动”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对深化医改工作的领导,在坚持原有医改领导体制基础上,优化形成“党政‘一把手’挂帅、党委专职副书记统筹协调、政府分管‘三医’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医改领导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打造全民健康“一张网”。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别达到3级和4级,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进度,在医疗机构适时实施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与“福建码”协同应用相关系统改造,加快推动实现“一码就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大数据局〕

(三)强化整体推进与探索创新。全面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标对表,结合各自实际抓好三明经验“规定动作”的学习与借鉴,建立医改重点任务落实台账,切实抓出成效;同时,进一步加强形势和问题研判,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攻关,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创新改进,积极探索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宁德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及成员单位〕

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助力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市、县两级建立健全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效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老年等医院的倾斜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改革完善人事制度。根据省里部署意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研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和动态核增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充分考虑其从医经历、业绩、贡献等,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

(六)健全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机制,动态调整薪酬水平,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力争较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左右或接近45%,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固定薪酬占比。柘荣县开展全员目标年薪制试点工作,促进薪酬分配与改革要求相衔接。〔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市中医院病房楼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市中医院医技楼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省卫健委支持,力争将我市部分县级中医医院列入2022年全省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

(八)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普及应急救护技能,提高急诊急救效率。扎实开展“暖心服务”活动,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医务人员素质“双提升”,促进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蕉城区和福鼎市结合实际选择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试点。按医护比总体达到1:2的目标要求,逐步增加公立医院护士配备。继续推进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人社局、红十字会等〕

三、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合理有序就医格局

(九)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宁德市医院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合作办医,在中心城区共同建设一所专科特色明显的高水平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深化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医保、医疗服务价格等配套政策。推动市属三甲综合医院纳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

(十)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认真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落实省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推进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40%以上有1家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年底有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

(十一)扩大医联(共)体建设成效。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实行规范化管理,探索医保打包支付政策。进一步提升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两家医疗集团整体能力和运营效果,推动医疗优质资源共享、医疗机构上下联动,拓展市中医院、市康复医院在中医、精神卫生领域的医联体建设;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机制。结合“百名医生千人次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促进医护人员县域内多机构执业,重点引导县级医院高年资医生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坐诊,积极开展远程便民门诊、药品(中药)远程配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

(十二)转变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以上医院人力资源,有序扩大家庭医生队伍来源渠道,共同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善签约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履约质量。推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健康管理。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并完善相关医保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

(十三)推进全民健康管理和服务。围绕“少生病、更健康”,进一步加强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发挥计生协会基层服务网络等优势,整合健康服务相关资源,强化慢病规范管理,按照省部署开展消除肝炎危害项目试点,推进卒中、胸痛等疾病的早期干预,优化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免费提供基本药物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市计生协会〕

四、推进“药价保”集成改革,促进基本医疗公平可及

(十四)巩固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效。继续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常态化落实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落实药品集采通用名数累计达到350个以上。稳步扩大市级药械集中采购范围,在2021年探索开展市级医用耗材集采的基础上,按照“提速、扩面、增效”的原则,扩大市级普通医用耗材集采范围,进一步挤压药械虚高价格空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十五)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按照省药监局安排部署,根据企业设置条件和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等因素,核定分类管理级别、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并推行全省统一标识和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十六)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省医保局下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严格对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条件和限制性条件开展调价触发评估,于6月底前完成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有序实施调价,于年底前将调价情况报省医保局、省医改小组领导秘书处。〔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卫健委〕

(十七)完善医保筹资和支付管理机制。按照省里部署贯彻落实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调剂工作,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适当降低个人账户划入,提升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水平;按照省医保局的工作部署,适时调整或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宁德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逐步实现医疗机构、病种及医保基金全覆盖,2022年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DIP付费试点,DIP试点医疗机构病种覆盖不低于70%,至2022年底,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原则上应达到70%。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县乡村一体化。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实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

五、统筹相关领域改革发展,不断强化医改支撑体系

(十八)推进疾控体系和医防融合改革。根据省部署意见,完成市、县疾控局组建;推进市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职能配置,按照省确定的核编比例进行核编,并尽快配备到位;启动疾控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寿宁县开展医防融合试点,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实现疾病预防、治疗、健康管理有效衔接。支持周宁县创建省级优质生育服务示范县,持续为全市35-64岁城乡医保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在霞浦、柘荣两县试点开展13-14周岁半女性免费接种HPV疫苗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十九)强化医疗卫生人才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增设“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加强宁德师院医学类专业建设,办好职业院校护理、药学、药剂等相关专业,培养本土化医药卫生类人才。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三个一批”项目。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财政局,宁德师院〕

(二十)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机构向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服务转型,培育面向社会的健康服务评估、评价、咨询等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支持居家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支持利用我市特色农产品、水产品资源,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品等营养健康食品产业。支持利用我市药用植物优势,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推动道地药材良种繁育、生产加工、物流基地建设。支持寿宁县国家南方中医药文化博览园项目建设。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鼓励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规范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医保局、宁德银保监分局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统筹协调、指导调度和宣传引导,确保改革举措稳妥落地并取得实效,不断增强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就医安全感和健康幸福感。要及时动态掌握医改进展、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加以整改提升。省、市级层面将应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与评价,建立医改重点任务落实进度台账,并将结果与相关资金补助、项目申请、绩效考核等挂钩,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展滞后的地区或单位,适时进行通报或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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