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环节信息化追溯评估工作的通知》(药监办中化函〔2023〕12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亳州市宏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实施中药饮片生产环节信息化追溯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999245、62999327
地 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
邮 编:230051
电子邮箱:zyhzpjg@sina.com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8日
附件:
中药饮片生产环节信息化追溯评估公示(第二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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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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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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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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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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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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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宏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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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光明西路南京路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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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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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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