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认定评估工作小组现场核查和综合评估,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北流新荣分店等3家零售药店评估合格,现对拟纳入签订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下拟纳入签订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具真实姓名向北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综合股反映(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5-6221056,监督电话0775-6220868,邮编537400)。群众如实反映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核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北流市2022年第一批
拟纳入签订医保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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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北流新荣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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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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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沙垌绍航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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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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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众佳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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