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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泰安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12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今年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市“两会”精神,坚持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在前列”的工作定位,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力推动新时代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一)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医保政策。落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医疗机构留观人员救治医疗保障政策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政策,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落实医保目录特殊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落实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患者、新住院患者中的参保人员核酸检测项目医保支付政策,及时、精准、足额结算拨付疫苗及接种费用。

(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耗材集采工作。落实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政策,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抗原检测试剂采购。严格落实防治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应急采购机制,扎实做好医疗机构集采药品、短缺药品供应监测督导工作,开展零售市场防治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

二、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三)全面落实帮扶对象医保待遇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稳妥有序落实过渡期内医疗保障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居民参保一档标准给予补贴。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居民参保二档标准的50%给予补贴。强化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确保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人口应保尽保。

三、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四)抓好202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要办的实事落实。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全面落实医保帮扶对象参保补贴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提升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落实好参保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五)进一步完善统一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全市医保制度框架。制定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规范职工、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进一步提高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深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规范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巩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成果。抓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组织实施,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推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健康发展,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和补充。

四、深化医保重点领域改革

(六)加快构建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覆盖。加强DIP支付方式改革业务培训和成果宣传,制定全年培训工作计划,将培训工作贯彻DIP改革工作始终。严格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规范完善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增强谈判药品可及性。

(七)持续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全面做好胰岛素、人工种植牙等国家、省级各批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执行工作,有序做好接续采购政策落实,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全覆盖,同步实施集采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降低医药流通成本,促进医药企业健康发展。

(八)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机制,加强价格数据采集、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科学性和时效性。配合省医保局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指数编制工作。

五、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九)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快构建以法治为保障,制度建设和信用管理为基础,大数据监管和社会监督为依托,多形式执法检查有效运行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强化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建立知识库规则库调整机制,加快向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健全医保监管与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的移送移交机制,做到应移尽移。健全稽查审核机制,加大医保基金使用稽查审核工作力度。探索符合DIP付费特点的基金监管工作模式,加强对违反DIP付费规则的监管。

(十一)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统筹制定年度稽核计划,年内实现对各医保经办机构、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开展社会办定点医药机构和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及篡改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造假和医保卡违规兑现等骗保行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六、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十二)精准发力推进参保征缴。持续抓好医保参保扩面,摸清未参保底数,聚焦贫困人口、新生儿、外出务工人员、新业态劳动者等重点人群,积极宣传引导,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建立重复参保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推进转移接续“跨省通办”。

(十三)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国家医保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水平。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考核办法,做好协议履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医保付费、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等挂钩。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结算支付政策,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十四)抓好生育、长护、医疗救助待遇落实。扎实推进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用联网结算工作,稳步实施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及时享受待遇。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功能。

(十五)推动异地就医结算便捷高效。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继续推行“免材料、免审核、即开通、即享受”自助备案服务。7月底前,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等5个门诊慢特病种双向开通跨省联网结算。12月底前,每个县 ( 市、区) 至少开通1家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医疗机构。继续扩大省内跨市和跨省普通门诊及住院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

(十六)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建立首接人责任、转接登记、跟踪督办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建设全市医保短信服务平台,推行“一条短信”工作法,及时向群众推送医保政策、经办业务受理、办理结果告知等短信内容。6月底前,完成省“双招双引”服务平台落地应用。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积极打造省级标准化示范窗口和基层服务示范点。

(十七)推进“规范年”建设。围绕“群众办事报销简简单单、两定机构结算明明白白、医保基金支付清清楚楚”三个方面目标要求,6月底前,制定印发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年建设实施方案,确保规范年建设有目标、有抓手、有行动、有收获,经办服务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十八)扎实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医保经办机构端口前置、关口前移、服务下沉,大力推进医保工作站(点)建设。

七、夯实医保工作基础

(十九)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管理,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重点项目评价,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持续开展医保基金预决算专项核查,定期进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切实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二十一)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医保政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抓好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落实,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医保力量。

(二十二)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健全有关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网络安全会议、检查、培训等工作制度。

(二十三)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依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群众关心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异地就医等医保政策,主动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对接联系,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参保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二十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重大突发及敏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联防联控,努力做到“六个不发生”。严格保密管理,加强保密教育,消除失泄密隐患。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和风险排查,努力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八、扎实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

(二十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斗力量,推动党员干部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领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十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抓紧抓实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实践一线、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识别干部,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加强交流使用,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十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局网站和公众号的建设管理,把握重大时间节点,科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强化机关党建好新闻报送工作,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等载体,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

(二十八)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泰山先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城市基层治理。深化“双报到”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区域共驻共建。持续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在线考评机制,不断提升文明创建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扎实开展“泰安小美”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医疗保障系统“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项目亮点,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上台阶。

(二十九)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在全系统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强化争先进位意识,提升工作标准,主动与全省全国先进地区对标对表,立足争创一流来谋划思路举措,努力干出一流业绩。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持续解决好医保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抓好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十)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严的总基调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积极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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