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批件号:2007S0043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639)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再注册批件(批件号:2012R00005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639),经审核,复方右旋糖酐70滴眼液属于《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眼科类药物中的人工泪液(编号为"1146"的乙类药品滴眼剂)。现将该滴眼液纳入《目录》,按乙类药品规定予以支付。
请各统筹地区及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医疗保险药品信息系统相应调整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