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收费〔2014〕894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
你院《关于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师职病房收费标准的申请》(院〔2014〕10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你院病房床位正式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干部病房(楼)床位价格及床位数按附件规定执行。
规定的病房床位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可适当下浮执行。病房应配备规定的各种设施和物品提供患者使用。各类病房床位数原则不得随意增减,确需调整病房床位的,按照相应各类病房床位价格执行。
二、你院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向患者提供质价相符的优质服务,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及时到省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事宜。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甘发改收费〔2012〕2099号文件规定的附件4同时废止。
附件: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干部病房(楼)床位价格及床位数表点击打开链接
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