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多个地市参保参合群众均已纳入
2014年,陕西省将在参保群众、医保结算点、设备及人员、服务人员培训等四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居民大病保障基金市县级政府补助资金100%到位,低保对象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的目标。
截至目前,试点的西安、宝鸡、延安、汉中四市参保参合群众均已纳入承保范围。今年陕西省还将在全省范围全面展开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在宝鸡市和子长等10个县开展综合医改试点,综合改革从村、镇、县、市四个层级同步推进,计划用3年时间,建立综合监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支撑六大体系。同时,今年陕西省还将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市县级政府补助资金到位率要达100%,安排门诊和门诊慢病统筹资金,并全面推行商业大病保险试点。加强对商业经办机构的监管,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门诊救助和应急救治在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