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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山西省县级医疗机构适用的支气管哮喘等首批50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11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委委托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组织制定了支气管哮喘等5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目录附后),供市级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级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参考执行。上述临床路径已在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sxwsjs.gov.cn/)发布,请登陆网站下载,并指导辖区内县级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临床路径、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

附件:山西省县级医疗机构适用的支气管哮喘等首批50个病种临床路径目录  50种山西县级临床路径.rar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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