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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0-10        信息来源:查看

2007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0   来源: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医发[2007] 176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的管理,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药品、医院制剂的变更申请,经研究,现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三)》,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本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三)》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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