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8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进口西吡氯氨含片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0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醒脑静注射液优质优价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7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另,我局黑价格字[2007]221号附表2中序号1304、1407的药品因实行非处方药管理,其价格予以废止,实行市场调节价;序号381的药品价格予以废止,按序号712的价格执行。同时调整、制定以下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随时了解市场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进口西吡氯氨含片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醒脑静注射液优质优价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发改价格[2007]2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308号)有关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现予以公布,并自2007年11月15日起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并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发现实际购销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时,要报告我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进口西吡氯铵含片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发改价格[2007]3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鉴于目前国内西吡氯铵含片供应紧张,经研究,决定对从境外进口的西吡氯铵含片(商品名:开刻立)制定临时价格。规格为2mg*24片/盒,最高零售价为40元。待国内市场供应正常后,我委将重新研究该产品价格。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醒脑静注射液优质优价问题的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发改办价格[2007]27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有关地方来文要求,经研究,现就醒脑静注射液优质优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中药协会2006年按我委要求组织开展的优质优价评选推荐结果,同意大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醒脑静注射液执行优质优价,具体价格暂由各地临时核定。
二、鉴于2003年我委以发改价格[2003]1236号文公布了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醒脑静注射液(使用天然麝香)按优质优价执行,现继续保留其优质优价资格,具体价格按我委发改办价格[2007]346号公布的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