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头孢呋辛胶囊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头孢呋辛胶囊(基本药物目录11号)最高零售价格为:规格为125mg*14粒/盒24.9元,规格为125mg*18粒/盒31.7元,规格为250mg*14粒/盒42.3元,规格为250mg*18粒/盒53.9元。
二、头孢克肟胶囊(国家定价目录33号)最高零售价格为:规格为50mg*22粒/盒36.8元,规格为50mg*26粒/盒43.2元,规格为100mg*9粒/盒26.5元,规格为100mg*11粒/盒32.1元。
三、制定公布的药品价格自2014年8月30日起执行。
海南省物价局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