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右美沙芬的管控。据统计,全市近三年办理右美沙芬相关案件74起,罚没766.09万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人。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来看,这些案件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处方药、无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等。其中,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案件数量居多;而无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罚没金额很大。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控进一步加严。今后,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右美沙芬管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实现共管。加强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互通和线索通报,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右美沙芬相关违法行为。加大对右美沙芬相关违法线索排查力度,重点关注公安、市场监管相关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并予以深挖彻查。
二是加强执法办案,形成威慑。加强对药品销售重点环节,特别是药店、诊所和医疗机构的检查排查访查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发现案源,通过严查重处震慑违法分子。加强执法人员相关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强化案前指导、案中协同、案后总结,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突出治本。推动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建议将安全用药纳入常规性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面向社会加大上述第54号公告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及其相应法律意义的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