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18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6号)、《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26号)文件要求,现对全省《药品目录数据库》《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库》进行了维护,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19年版)》(20200417)、《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库》(20200417)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53、025-83347363。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