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患者负担,经研究,我局拟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7日16:00。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局提出异议及理由。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111号南充劳动保障大厦5层????????????
附件:南充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表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