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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四个统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精细化管理
发布时间: 2021-08-09        信息来源:查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近期,市医保局制订《潮州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潮州市六岁(含)以下儿童医疗服务加收项目目录(2021年版)》,统一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统一儿童加收项目目录、统一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统一执行医保支付标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精细化管理,协同推动“三医”联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升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统一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推进价格精细管理。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近期,我局对我市历年来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进行清理,制订并公布基本医疗价格项目目录、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试行项目目录,统一了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明确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时,必须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选定编码及项目收费;医保部门未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没有医保赋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收费,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统一儿童加收项目目录,助推儿科高质发展。为促进我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更好保障儿童卫生健康,我局通过数据分析、召开专家讨论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六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调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并公布了《潮州市六岁(含)以下儿童医疗服务加收项目目录(2021年版)》。此次调整,一方面整合了不同医疗机构加收项目,清理了不合理加收项目,统一了全市各医疗机构儿童医疗服务加收项目,使我市医药费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进一步理顺;另一方面,列入了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将有助于调动儿科医护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健康运行和医疗技术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广大患儿的医疗保障需求。

  统一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完善分级诊疗制度。2011年以来,我市尚未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现继续执行2012年版《潮州市医疗服务价格》。为抓住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的窗口期,优化选择调价项目,我局按照定调价规程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并纳入《潮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8版)价格体系,实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的价格体系,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执行相同价格,此举将有利于发挥医保引导作用,促进分级诊疗。另外,此轮调整以降低大型检查费、提高住院手术费为主,充分体现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劳动技术价值,将有利于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统一执行医保支付标准,护航医保基金安全。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保障广大参保人权益,我局将进一步规范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不合理加价行为,明确各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一是开展医疗服务时,统一执行本市同类型、同级别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二是严格执行医保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取消加成,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三是执行集中采购政策,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四是超出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或未按规定取消加成而多收取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将拒付,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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