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2月4日联合市卫健委印发《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漳州市公立医院部分病种收费标准的通知》(漳医保〔2021〕11号),共29个病种收费标准,通知自2021年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一、政策背景
为更好地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通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对医疗机构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结合我市实际,对已实施病种实际费用与病种收费标准差距较大的病种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使病种收费标准更切合实际。
二、主要内容
1.A档医院收费标准降低的有11个,调高的有2个;
2.B档医院收费标准降低的有8个,调高的有3个;
3.二级医院收费标准降低的有15个,调高的有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