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广东省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我省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勘误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2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县级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财政与国资管理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6号)的文件规定,我省对部分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市场调节价项目进行勘误和调整,现对照我市基本医疗服务相关项目进行了价格匹配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勘误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匹配价格28个(见附件1),勘误的市场调价项目1个(见附件2)。

二、“310507002F错颌畸形治疗设计”等9项口腔美容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到市场调价项目目录(见附件3),原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废止。医疗机构如需要开展调整后的市场调节价项目,按市场调节价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行测算成本制定具体价格,并将价格情况向当地医保、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三、以上勘误、调整后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市场调价项目目录,按省的统一部署,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级医保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地工作,指导各医疗机构执行省统一勘误、调整后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和市场调节价项目,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各级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患者对其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并自觉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