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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地方增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 2011-10-12        信息来源:查看

2011年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地方增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11/10/12   来源: 江苏省物价局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需要和市场实际购销价格情况,我们对部分地方增补药品拟定了最高零售价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月12日至10月19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价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理由及依据,并提供联系方式。对理由及依据充分的意见,我局将重新研究确定其价格。电话025-83275073、025-83275075。

  附件:江苏省定价药品目录(地方增补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江苏省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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