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实行10个单病种限价工作的请示》(通一院[2006]67号)收悉。根据《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办[2006]63号)精神,你院试行单病种限价收费的项目 ,临床路径经卫生部门审核同意,现就具体限价标准批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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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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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标准(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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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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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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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列腺增生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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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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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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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颈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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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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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国产内固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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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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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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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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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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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间盘突出症(椎间盘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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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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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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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手术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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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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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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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股沟斜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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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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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材料、特殊麻醉药品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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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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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介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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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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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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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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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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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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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隔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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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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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镇痛装置、心脏补片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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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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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间隔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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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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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镇痛装置、心脏补片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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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试行一年。你院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单病种限价工作,根据病人自愿原则,签署相关医疗合同,同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确保医疗质量,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南通市物价局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医疗 收费 标准 批复
抄送: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纠风办、市考核办,市医保中心,市物价局开发区分局、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市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