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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断层放射治疗项目价格的批复(苏价医〔2016〕128号)
发布时间: 2016-06-13        信息来源:查看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苏价医〔2016128


关于核定断层放射治疗项目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新增断层放射治疗服务项目定价的请示》(宁价医[2015]134号)收悉。根据《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费[2007]412号)规定,经成本监审,现批复如下:

一、断层放射治疗项目价格为3400/次,具体项目规范见下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收费

项目

等级

除外

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240300020

断层放射治疗

含图像引导、计划、定位、治疗、剂量验证

3400

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需获得国家卫生计生委核发的配置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价费[2009]221号)第四条的规定建立公示制度。

本批复自2016620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612



抄送:各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宁省(部)级医疗机构。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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