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参芪阿煎等247个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的批复》(青食药监注复〔2011〕5号)、《关于同意青海久美藏医院三十五味沉香胶囊等170个制剂再注册并委托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配制的批复》(青食药监注复〔2009〕132号)、《关于同意青海久美藏医院八味安宁胶囊等78个藏药制剂品种注册并委托配制的批复》(青食药监注复〔2009〕195号),经研究,决定将省中医院58种自制制剂和久美藏医院74种藏药制剂纳入《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范围,请各统筹地区遵照执行。
附件:1、青海省中医院58种自制制剂一览表
2、久美藏医院74种藏药制剂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