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29号)、《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价医〔2016〕205号)和《绍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方案(试行)》(绍政办发〔2020〕44 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订了《绍兴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7月8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9日。
联系人:傅海港,联系电话:0575-89115810,传真:0575-89115875,电子邮件:sxsylbzjzcc@163.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1614室。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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