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响水县物价局从10月份起,在全县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对象为全县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等。重点查处以下行为:一是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和自定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挂靠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只收费少服务的;三是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的;四是允许单独收费的,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以及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的;五是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的;六是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七是其它违反《价格法》的行为。(王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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