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重庆江陵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江陵医院 :
你院《关于请予审定床位费标准的请示》(江办发﹝2014﹞26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的规定,经现场查验,结合你院的装修改造成本、病房实用面积、设备设施等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住院部C区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双人间(带卫生间,33间) 每床日50元。
二、四人间(带卫生间,36间) 每床日25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