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卫办医政〔2014〕5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省医院协会: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技术的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作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此项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和监管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省医院协会按有关规定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工作。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
附件下载:江苏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