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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标准制剂(第四批)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0-05-17        信息来源:查看

2000年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标准制剂(第四批)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0/5/17   来源: 北京市物价局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药品价格管理,根据《北京市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现公布本市医疗单位部分标准制剂价格,并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已公布的标准制剂价格为全市统一价格,各医疗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

二、此次公布价格的制剂包装瓶为保险盖瓶,凡使用普通瓶包装的制剂价格应在公布价格的基础上10ml(灭菌眼药瓶)每瓶下降0.15元;30ml每瓶下降0.30元;60ml每瓶下降0.40元;100ml每瓶下降0.50元执行。

三、销售未经市物价局批准并公布法定标准制剂价格的医疗单位,按擅自定价处理。

本通知自2000520日起执行。

附:医疗单位标准制剂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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