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吉林省关于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药品列入和退出我省低价药清单的通知 (吉省价格〔2017〕242号)
发布时间: 2017-11-24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格监督检查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文件相关要求,由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列入和退出低价药清单申请,经研究,现将部分药品列入和退出我省低价药清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附表中列入我省低价药清单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药品,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实际销售价格符合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执行低价药相关政策。附表中退出我省低价药清单的“养阴清肺丸”等3种药品,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设备投入、工艺改进等因素,导致实际销售价格已超出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不再执行低价药相关政策。

二、此次列入我省低价药清单的药品,只对附表中药品对应的药品生产企业生效,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要严格执行低价药政策,在低价药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标准内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三、此次退出我省低价药清单的药品,只对附表中对应的药品生产企业生效,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列入和退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价格监测,充分做好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