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38期)
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临床医师成长的必由之路,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加强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基础工程,是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完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促进有关经验的宣传和交流,现就一些省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经验做法编发系列简报,供研究参考。
上海市大力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验之一
自2010年起,上海市强化组织管理与保障制度,以建体系、定标准、重保障、严控制为重点,统一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目前,全市共设立50家培训基地医院、300余家培训专业点,累计招收住院医师8373名。经过培训,已有2493名住院医师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累计就业2460人,总体就业率达98.7%。通过规范化培训,一大批医学专业毕业生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既全面提升了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生的能力和水平(包括基层的全科医生),又让广大患者从中受惠,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支撑体系
一是依托医改办平台,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制度设计,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体系,完成了住院医师招收、培训、考核、学位接轨等多方面的政策框架设计,在市级层面构建起完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体系。二是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晰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三是组建了专家委员会和学科专家组,为有关技术问题提供决策咨询。
二、制定统一标准,明确实施方向
一是统一准入。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岗位聘任和晋升临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二是统一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具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培训3年,硕士、博士分别至少培训2年、1年,方可申请参加全市统一的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试。制定了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起培训质控体系。三是统一考核。市级统一建立考核题库,组织结业综合考核。
三、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各方责任
(一)加强对规范化培训工作的资金保障。出台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由政府、培训医院、用人单位共同分担原则:政府承担培训设施购置、培训对象基本工资等费用;培训医院承担培训对象绩效工资;用人单位录用完成培训的住院医师后,按培训成本出资补偿。
(二)加强对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政策保障。一是根据全市卫生系统的临床岗位需求编制培训计划。二是建立适应“行业人”特点的人事管理模式,基地医院作为培养合格医生的“孵化器”,医学毕业生以“行业人”身份参加培训,可竞争选择培训基地和培训结业后的工作单位,在培训期间享有与在职医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三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相衔接,实现研究生入学招生与住院医师招收、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培训、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三方面的结合。完成培训后,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强化过程管理实现质量控制
一是完善逐级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市级—医学院校—基地医院—带教师资”的多级管理架构,形成了完整的培训管理和质量控制链条。二是严把出入关口。入口方面,严格培训对象招收管理,严格培训医院和培训基地资格认证,确保“选优用优”。出口方面,在全市层面统一组织结业综合考核,要求培训对象完成全部培训计划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试。三是加强全程督导。以质量管理和考核管理为抓手,推动各项教学制度落实。定期组织培训,强化带教人员、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建设情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严把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