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我市按照国家组织第十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市药采中心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完成了相关药品的需求数据报量工作。
本次第十批集采药品拟纳入62个品种、263个品规,涵盖了心脑血管系统药物、内分泌类药物、呼吸系统物、抗感染类药物、抗病毒类药物、神经系统药物等15个治疗大类,全市252家定点医疗机构参加报量,相较于前九批国家组织集采品种数覆盖范围更广。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跟进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保障集采中选药品顺利落地使用,进一步保障医疗机构临床和群众的用药需求。深入推动集采药品耗材进民营、进基层、进药店工作。通过国家组织药品第十批实施,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工作的“一升两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