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及《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等文件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二十一批共16个品种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云南省药监局,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付方云,联系电话:0871-68571802,电子信箱:905084061@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发路616号,邮编:650106。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