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0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办发[3017]57号)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精神,市医改办经与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对我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 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蒋贵平,联系电话0851-23119362
邮箱: zunyiygb163.com
遵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