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9        信息来源:查看

各相关企业:

    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9日。

    二、拟挂网公示

    (一)对公示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平台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企业申投诉”,服务事项选择“中药配方颗粒历史申报数据”。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5月7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